English

我国政府设立专项基金

1999-06-26 来源:光明日报 刘敬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邓楠宣布: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这项政府专项基金的暂行规定是由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首期额度为10亿元,今日正式启动。

这项政府专项基金既要体现政策性,又要体现其引导性,使创新基金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

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出口创汇的项目。

创新基金支持各种所有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无偿资助、贴息、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启动资金和中小企业进行创新产品研制以及中试开发的部分补助。

对于已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中小企业创新项目,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和鼓励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以尽快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大创新内涵和较高创新水平,并具有后续创新潜力和较大市场需求的新兴产业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以引导企业、创新投资等方面的资本投入。资本金投入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回收。

创新基金的管理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和咨询、基金机构具体运作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